1、定金
對于定金,其實還是有很多人了解的,定金算是這幾筆費用中更貼近我們生活中的房產交易情形的,但是定金不是必須要交的,購房者首先要明確這一點。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很多人會將定金跟訂金混淆,其實這就是兩者的不同之處,小編提醒大家交了定金之后一定要簽相應的協議,避免雙方為此產生糾紛。
2、訂金
相信光是聽叫法的話,很多人都分不清楚定金和訂金這兩個詞的含義,定金和訂金在法律意義上存在很大的差別,訂金則沒有定金這么有約束力,比如說在房產交易的過程中,如果購房者交的是訂金,那么受到的約束就會少很多,因為訂金不像定金一樣具有擔保的性質,訂金應該視作預付款,購房者如果產生不想要購買房子的想法的話,不講究是否違約,訂金應該原數返回。
3、意向金
其實大家大可不必將意向金跟定金和訂金放在一起考慮,它們是完全不同的,在購買房子的過程中,交費的環節也是不一樣的,通常選到了自己想要的房子,就算是有購房意向了,這時候就會涉及到交意向金,意向金跟購房定金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含義,但這兩筆費用都是在交首付簽購房合同之前繳納的,所以有很多購房者會混淆。
4、認籌金
交認籌金的風險是非常大的,很多人都不不知道認籌金,現在有很多東西都有認籌的這種方式出現,只不過在購買房屋的時候認籌的風險更大一些,畢竟房產交易涉及到的資金數額比較大。認籌金就是開發商在樓盤正式銷售前交的,所以交認籌金的風險比較大,開發商還不具備銷售房屋的資格,很有可能拿錢直接走人。
以現在的房產交易形勢來看,期房就是屬于房子還沒到手,甚至還沒有雛形,購房者就需要在辦理購房手續的過程中支付很多的費用,所以才有了交這些費用的顧慮,了解清楚總歸是好的,以上就是關于如何區分定金、訂金、意向金和認籌金的介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