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時是需要繳納契稅和維修基金的,如果面臨退房的話,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是可以要求退契稅和維修基金的。
1、未辦理房產證可以退回相關契稅:
在與開發商簽解除購房合同后的相關契稅問題,如果簽訂購房合同后為辦理房產證,之前繳納的相關契稅是可以退還的,一般開發商收取的契稅都是等到新房交房的時候才繳納的,而且是在辦理產權證的時候在用得到,如果在辦理產權證之前去找開發商協商,應該沒的問題。
2、已辦理房產證并做過備案:
已辦理房產證并做過備案不能退還,如果已經辦理了房屋房屋權屬變更登記也就是所謂的房產證,在購房合同解除時是不予退還契稅的,如果購房合同解除時因為開放商違約造成的,購房著可以要求開放商賠償損失,如果是因為買受人的原因要求解除購房合同,那么在辦理房產證之后是不能退換契稅的,而且可能還會被開發商要求賠償違約金。
1、延遲交付房屋
通常,延期交房、不履行合同中規定的義務等都屬于開發商違約,購房者需注意保留開發商違約證據,向開發商提出解約。
2、開發商缺“證”
要知道,開發商的證件必須齊全才可以蓋房、賣房。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開始蓋房、賣房是屬于違法的,與購房者簽署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由于是無效合同,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者交納的房款。
3、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設計
通常,購房者和開發商簽訂的合約中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就構成違約,購房者有權退房。發生開發商未經購房者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者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4、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
如果在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者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賠利息。
5、房屋質量不合格
如果房屋質量問題會影響購房者正常居住,購房者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