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市規劃建設不斷深入,與此同時舊城的改造不落其后,加上我國的政策性經濟補貼,獲得回遷房的拆遷戶不斷增多,回遷房交易也越來越常見。而由于回遷房本身性質比較特殊,與普通商品房具有本質上的差異,那么,什么是回遷房呢,回遷房和城中村改造房的性質區別是什么呢?
什么是回遷房
(1)回遷房是發展商征收土地時,賠給回遷戶的房子。每一個樓盤基本都有回遷房,一般回遷房的售價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價。回遷房與商品房一樣,都有房產證,有房產證的回遷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
(2)對于危改回遷房屋的,按照原住房面積標準進行安置。如果回遷房的建筑面積與原建筑面積相同,按照當年房改成本價,扣除工齡、調節因素、教師優惠等因素來計算。
(3)回遷房的建筑面積超過原建筑面積,但未超過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房改成本價計算,不再扣除工齡等因素。
(4)回遷房的建筑面積超出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當地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購買。
(5)對于人均面積不足5平方米的住房困難戶,按照人均建筑面積5平方米標準進行安置。
回遷房和城中村改造房性質區別
1、城中村改造房是用于安置動遷村民(居民)的住宅建設,所用土地一般是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樓盤開發成本,銷售價格較低。
2、回遷房享受國家政策優惠,不含土地轉讓金,價格相對低廉且有小產權之說,故不享有其他房屋的權能。拆遷人以回遷房補償被拆遷人的,補償房屋由市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參照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核定價格,并按照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管理。
3、拆遷的是商品房,回遷房自然應當是商品房。拆遷的是集體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經濟適用房,回遷房的性質一般不是商品房。城中村改造的房屋在交納土地出讓金,具備合法手續能夠上市的情況下,與普通的商品房是沒有實質區別的。
3、開發主體是否合法,城中村開發的主體為村民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成立的具備法人資格和房地產開發資質的經濟實體,或者是村委會依法委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而由村民個人或現由集體經濟組織開發建設的房屋不能向社會銷售。
回遷房和城中村改造房雖然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屬于拆遷安置的房屋,但在性質上是有區別的,小編在上文詳細講解了兩者之間的性質,做一下對比就能清楚的看出回遷房與城中村改造房之間的區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