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產房跟普通商品房不同,它的房屋產權屬軍委、總部,所有權性質屬軍產,但它也是可以買賣的。有的購房者不知道軍產房買賣是否受法律保護,也不知道軍產房是否存在收回的隱患,因此,本文購房指南將對軍產房的買賣進行分析,希望能為你提供幫助。
軍產房是什么?可否買賣?
軍產房就是軍隊產權性質的房子,一般是部隊提供用地,開發商負責建造的房子。
軍產房是國家軍事機關所有的房屋,房屋所有權證上登記的所有人是軍事機關,該房屋一般不能成為公民個人所有的財產,而且理論上存在被征用的可能,軍人對軍產房一般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因而不能上市交易。但小部分的軍產房是可以交易的,不過交易受限制。
《軍隊現有住房出售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現有軍產房交易需要經過批準,未經批準擅自出售軍隊現有住房,增加或者擴大優惠政策變相低價出售住房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的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什么樣的軍產房能交易呢?如何保障交易有效?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房地產業司、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基建營房部印發的《城鎮駐軍營房產權轉移和房屋現狀變更登記實施細則》第八條的規定:
軍隊房屋產權屬軍委、總部,所有權性質屬軍產,“產權單位”填總后勤部。其營房變更登記委托住用單位(即產權管理單位)全權辦理,使用住用單位印章,但必須按《中國人民解放軍房地產管理條例》規定的房地產轉移、變更批準權限,持有總后勤部或各軍區、軍兵種、國防科工委等大單位的批件。不符合上述規定的,產權轉移無效,并不得進行營房變更登記。
2、《軍隊現有住房出售管理辦法》(總后勤部<1999>后營字第530號印發)第四條規定:
出售軍隊現有住房,必須經軍區級單位審查并報總后勤部批準,由售房單位組織實施。綜合上述軍隊房地產管理規定,軍產房的產權單位是總后勤部,軍隊產權房屋向地方轉讓,必須取得總后勤部的審批,否則無權轉讓,轉讓無效。
這些軍產房不能買賣!
按照規定,產權不明確、列入改造規劃、具有歷史紀念意義的住房和非單元式樓房,平房,簡易房,危破房,獨門獨院的住房,以及軍區級單位認為不宜出售的住房,均不得上市交易。
軍產房的產權人是軍委和總部,軍產房的管理單位不是產權人也無權權出賣或對外出租。如果你購買了軍產房,不論數量多少,只要進行軍隊房有償轉讓的,都必須由總后勤部審批。經過總后勤部審批,軍產房交易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