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國家相關部門對農村宅基地確權工作部署中,就再次強調,農村小產權房沒有合法地位,不能進行確權,更不能通過確權的方式,把這種小產權房進行合法化。專家指出,小產權房一般是在集體用地上建起來的,存在“土地合法化”的問題,也就是在土地使用過程中,存在“土地使用不合法”的問題,導致在“違法土地”上建設的房產也不合法。這些年,國家明令禁止修建小產權房,人民日報曾經在《國家明令禁止“小產權房”為何屢禁不止》批評了違規建設的小產權房,認為小產權房屢禁不止,很多城里人到農村去買這種房子,也是不合理的。
購買小產權房風險有多大,大家都應該知道,但是為何還有這么大空間呢?如果我們從現在房價收入比來看,你就應該明白了,按照2019年的數據,我國房價收入比為10:1;像北上廣深這些熱點城市,房價收入比可能在30:1以上,二線城市房價收入比在25:1,也就是說在最貴的城市,你需要不吃不喝30年才能買一套房子,現在很多人月薪上萬,但是過著窮人一樣的生活,每月需要還房貸,不敢去消費和旅游,每天只能吃泡面,在我國家庭主要負債中,房貸負債占比80%以上。
生活在大城市,換誰都想買正規的商品房,但是并非人人都有經濟實力,這時候,很多人會轉而選擇“小產權房”,反正房子建的和商品房一樣,價格又便宜30%到50%,這類房子很合那些低收入人群。那么,現在擺在面前的問題是,小產權房既然不合法,也不合理,將來用什么辦法解決呢?專家就“2句話”透底,要么全部拆除,要么有序轉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