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按照房改的成本價或者標準價來購買的原產權屬于在京單位的公有住房央產,即視為該職工已購公房,其是以住房原產權歸屬為準的,即只要產權原屬在京的單位住房的,無論是在京單位職工或其他部門職工購買均屬于在京單位已購公房。在買賣過戶時雙方需要先到藍島大廈進行審批。在央產房交易時是否需要配偶同意出售的證明?買賣央產房有哪些要注意的?
央產房交易是否需要配偶同意出售的證明?
對于這種問題,是需要看看購買央產房的產權證是屬于共有的還是屬于單獨的,如果其屬于共有的那就需要提供配偶同意出售的證明,其實只要是業主的婚姻狀況是已婚的,那么在過戶的時侯就要需要同意出售證明的。
央產房買賣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央產房的買賣事先需要經過在京以及國家機關的住房交易室的審批并取得《在京單位已購公房變更通知單》之后才能進行辦理房產過戶的手續,如果在此過程中出現有某些政策或者歷史的原因則可能造成無法審批通過后會導致不能過戶的。
2.央產房終是否能夠過戶主要取決于三大因素,一是是否建立住房檔案,二是是否做好超標處理,三是是否屬于不宜上市交易的房屋。
(1)房屋在并未建立住房檔案的情況下不可能通過審查
因為住房檔案是作為審查的依據,由于央產房的產權人分散在各個與國家機關以及企業等,而有些企業已經經歷多次改制,其公有住房的檔案管理相對混亂,使得交易室無從審查是否符合上市條件,只有取得原產權單位補齊住房檔案才能進入審批的程序并完成過戶。
(2)房屋未補繳超標款不能通過審核
房改的購房人若在房改房面積超標但未補交超標款的,而現產權人因不想履行其合同而拒不繳納,那么購房人即使想代繳也不能具備有繳納的資格,從而造成無法履行。
(3)房屋是否涉及保密機關
部分國家機關和企業的房改房在單位的內部單位又涉及有國家的秘密,因此若向交易室把單位內部已購的公房作出了不宜上市交易的備案的,即是有備案的這種房屋也是無法通過審批的,交易只能在購房人家庭或單位內部進行。
以上就是有關央產房交易是否需要配偶同意出售證明跟央產房買賣的注意事項的內容了,如果擁有了央產房的想要買賣那么這篇文章就一定不要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