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簽備案的房子不可以轉賣。網簽的合同在未經雙方協商,由買受人將房屋退還給開發企業并辦理網簽合同注銷手續前不可以重復簽約,并且轉賣。網簽就是和銷售對象簽訂合同后,要到房地產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并公布在網上;然后會給個網簽號,可以通過這個號在網上進行查詢。
網簽和備案有著本質的區別,網簽只是房地產管理部門為規范房地產企業規范銷售房屋,防止開發企業以及一房多賣而建立的一個網絡化管理系統。
而備案是根據我國建設部所頒發的《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證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城市、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該辦法第十條同時規定:商品房預售,開發企業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持商品房預售合同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兩者的共同作用是,防止一房多賣,我們要注意的是網簽是沒有備案的法律效力的,只能實現備案的管理效果。辦理好網簽后如要實現備案的法律效力還必須要到當地的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備案登記手續。
1、房產更名就是將轉讓房產的現擁有者通過開發商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形式更改到你的名下使你成為該房產的擁有者,此手續是通過開發商而不是房地產交易。
2、非婚姻存續期間:非婚期間的房產證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贈與的方式更名。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這里的交付以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準。如果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但當事人之間訂立了書面贈與合同,且贈與人已將房屋產權證原件交給受贈人的,根據高人民法院的規定,也應當認定贈與成立。
3、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就算是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算是兩人的共同財產。因此在婚姻期間,這類情況如需辦理房產證增名手續,只需攜帶結婚證、房屋兩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房產交易“變更登記”窗口辦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