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8年2月1日開始,南京就取消了買房落戶政策,實行積分落戶。想在南京落戶的話,可以通過積分落戶以及人才落戶的方式。積分落戶的話需有本市有效的居住證,有穩定的工作,且累計繳納社保不低于二十四個月。此外,還要求無嚴重犯罪記錄,且積分累計達到一百分以上。
1、申請人在本市城鎮地區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應當在房屋所在地登記戶口,并提交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房屋為申請人與他人共同共有,還需提供共同共有人同意落戶書。
2、申請人無合法穩定住所,直系親屬在本市城鎮地區有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親屬戶口登記地登記戶口,并提交合法穩定住所證明、直系親屬居民戶口簿、親屬關系證明和所有權人(承租權人)同意落戶書。
3、單位設立集體戶的,可以在單位集體戶登記戶口,并提交單位同意落戶證明。
4、南京人才落戶,需要取得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年齡在40周歲以下且取得本科學歷的畢業生(含留學歸國人員);取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取得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技能類)人員。需要注意夫妻雙方均按本辦法申請戶口遷入的,可以同時申請隨遷未成年子女。
5、南京積分落戶的話,需要持有本市有效的居住證;正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累計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不少于24個月;無嚴重刑事犯罪記錄。
6、南京市直接落戶政策主要是對研究生以上學歷及40周歲以下的本科學歷人才,憑畢業證書直接落戶。此次南京將落戶條件再次放寬,其中本科學歷人才從40周歲放寬到45周歲,將留學回國人員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一并納入;40周歲以下大專學歷人員,在南京就業參保半年就可以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