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交付的定金是不能退的,特殊情況下要退定金是有一定條件的,即因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可以退,另外,必須是在認購書約定的期限內來簽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須注意這一點。
1、定金條款并不具有強制性,它僅是指導性的,消費者可以依法自主決定是否訂立定金條款;
2、應當在定金條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體情況;
3、雖然已訂立了定金條款,但只有消費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預付款的區別,預付款就是預先支付,但預付款,不能適用定金的罰則;
5、謹防有的開發商利用購房者缺乏相應的購房知識和經驗,在某些條款內容上設下陷阱,故意讓消費者違約。
關于購房定金的比例在法律上是有規定的,購房定金的比例不能違反法律的規定?!稉7ā吩陉P于定金的相關規定中明確指出,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數額主要是由當事人約定,但是要注意的是不要超過合同約定金額的20%。
如果說合同中規定的購房定金超過了20%怎么辦呢?《擔保法司法解釋》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如果說在認購書中的購房定金超過了房價總額的百分之二十,那么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說,超出20%的部分就不屬于購房定金,不適用法律關于定金罰則的規定。
所謂定金罰則,也就是指在雙方約定的事宜中,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但是如果說給定金的一方沒有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相關事宜,就無權要求收受方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相關事宜,則應當雙倍返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