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證和房產證之間是有明顯的區別的,房產證可證明房屋的所屬權。只有土地使用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是不能進行交易的。土地使用證只能證明該土地的審批使用年限,而不能證明該土地上的房屋所屬權。
2、房產證是指購房者其通過交易,取得了該房屋的合法權,購房者是可以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以及處分權利。
3、如果是房主所擁有的是國有土地使用證,那么其房屋可以進行買賣、贈與、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體土地(或宅基地),那么其房屋就不能抵押,買賣和贈與也需要得到村鎮相關部門的同意方可辦理。
首先,沒有房產證不能進行買賣、贈與、置換、繼承、出租等活動,即使簽定相關的合同,也均為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其次沒有房產證在房屋被拆遷時無法按國家政策及相關拆遷法規獲得拆遷補償。
第三沒有房產證無法設定抵押權、典權等他項權利,購房者無法通過房屋抵押來獲得貸款或承擔其它民事責任。
第四如果因項目非法開發而無法辦理房產證,購房者所購房屋有被強制拆除或被拍賣的風險。
第五開發商因債務糾紛被強制執行時,沒有辦理過戶的房產仍屬于開發商的財產,可以被開發商的債權人依法強制執行。
第六在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無法申請繼續使用該土地。
1、開發商可以代辦,也可以自己辦理。代辦省事,但是估計比較慢,因為人家是一批一批辦,如果你們這一批交房的比較多的話可能快點。不急著用房產證的話就交給開發商辦理,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買賣合同等,開發商會問你要需要的全部資料。
2、如果著急的話可以自己去辦理,到當地的房地產管理局。那樣的話需要開發商提供他們所需要提供的東西,比如房產資料等,自己拿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合同、契稅、印花等完稅憑證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