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和出租本質上兩者沒有什么區別,都是指房東把房子以合同的形式租出去的過程。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經營者將其所有或經營的房屋交給房屋的消費者使用,房屋消費者通過定期交付一定數額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權利的行為。
房屋租賃是房屋使用價值零星出售的一種商品流通方式。指出租人(一般為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1、仔細辨別房東真偽:
在租房時,必須讓房東出示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和房產證原件,若產權證正在辦理過程中,那么應當出示與原產權單位簽署的購房合同;如果他是幫別人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出租委托書、委托人的房產證、身份證復印件。
2、規避租房合同陷阱:
在簽租房合同時一定要把權利義務分清,例如房租、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等費用如何繳納,房屋設施如果非人為損壞該由誰負責維修,如果房東提前終止合同該如何賠償等。另外,一定要在合同上把房屋的設施情況寫清楚,檢查家具、家電等情況,防止房東以此為借口克扣押金。合同越詳細越好,不要因為怕麻煩僅僅口頭協議。
3、租金是月付、季付:
租房者不要一次性交付大筆的年租或半年租,而應選擇季付、月付租金。因為這樣即使出現問題,租房者的經濟損失也不會太大。如果要交付大筆的租金不要草率決定。
4、根據自身情況合理選擇:
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租客當然想要離工作單位越近越好,這樣每天就不會花費太多的時間在路上,也能有更多的時間用來充電學習,但是也要考慮經濟基礎,如果無力承擔,可以選擇交通便利,稍微遠一點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