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書面申請;由物業管理部門出具實際入住證明;身份證、戶口簿及原戶籍地派出所戶籍證明;《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購房合同及全額發票。原來的戶口本。
1、只要原籍居民或村民委員會同意接納你入戶,并且與你簽訂接收協議或出具接收證明。
2、持接收協議(證明)與本人身份證到原籍派出所開具同意接受戶口的準遷證。
3、持準遷證到你現在戶籍派出所辦理準予遷出戶口的遷移證。
4、持遷移證、身份證再回到原籍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即可。
1、農村有房無戶口的,拆遷的應只給予房屋的補償,而沒有安置補助。
2、農村有房無戶口,應認定沒有該村的村民資格,因此不能享受村民待遇,即不能享受到只有該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只有該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比如家庭承包土地分配待遇、房屋拆遷時的安置補助待遇,等。
3、農村房屋拆遷,是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適用《土地管理法》的規定。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依附于土地征收,房屋被當作地上附著物對待。在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時,對被拆遷房屋的,既有房屋的補償,也有人口的安置補助。對房屋的補償以評估價為標準,結合房屋成新,給予貨幣補償;對人口的安置補助,即對具有村民資格的人給予安置補助,往往表現為人均給予若干安置房面積,也可能是每戶給予若干宅基地面積。
4、綜上,在農村有房無戶口的,因房屋系合法財產,所以在拆遷時應當給予房屋的貨幣補償,但因沒有該的村民資格,因而不能享受到安置補助待遇,即不能得到安置房面積或者宅基地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