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結婚證和復印件,如果辦理人沒有結婚的話不需要。
2、身份證明材料。已婚人員需要提供夫妻二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這兩者都要包括,缺一不可。需要注意的是,這一點不是只針對已婚人士,未婚的單身人員也是需要提供身份證及復印件的。
3、需要提供房屋產權證及其復印件。這一項是針對有房的人,假如自己本身沒房,而是租房的話,需要提供的就是所租住房屋的產權證的復印件。
1、購房可以提取公積金。預售房產的和辦好房產證的在提供相關材料后都可以提取。預售需要提供購房合同、發票等材料,有房產證的,要提供房產證、契稅完稅證等材料進行申請。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可提取公積金。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1年內提出申請公積金,提供工程預算書、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建筑許可證等材料可以申請提取。
3、加裝電梯和拆遷安置房可提取公積金。加裝電梯的提供相關報建資料,電梯共有人各戶分攤費用協議書等材料進行申請公積金。拆遷安置房的可以提供拆遷補償協議、超出置換面積的購房發票等材料進行申請提取公積金。
1、借款人到本人繳存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管理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選擇擔保中心提供擔保的,應提交包括擔保申請所需材料在內的全部個貸申請所需材料,包括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購房首付款證明資料,購房合同,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等。
2、管理部對借款申請初審通過后,開具《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將全部個貸資料交與擔保中心。
3、擔保中心對擔保申請進行審核,借款人符合擔保條件的,擔保中心開具《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借款人委托中介機構代辦公積金貸款的,擔保申請手續由代辦機構負責代理并代收擔保服務費。(注:代辦中介機構須具備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資質認證,且與擔保中心簽有合作協議)。
4、借款人依據審核通過的《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繳納擔保服務費。擔保中心開具擔保服務費發票,對審批通過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蓋擔保中心公章。
5、審核后的個人貸款申請資料(包括蓋章后的合同),由擔保中心轉送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機構代辦的,由中介機構負責上述資料的傳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