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簽定商品房認購書。
《商品房認購書》是商品房買賣兩邊在簽定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出售合同之前所簽定的文書,是對兩邊買賣房子有關事宜的開始承認。內容一般包含:買賣兩邊當事人的根本情況、房子的根本情況、包含房子方位、面積、房子價款核算、定金、簽署正式買賣合同的期限等。
2、交定金。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guī)定:定金的數(shù)額由當事人約好,但不得超越主合同標額的20%。即在實際操作中,定金的數(shù)額份額由開發(fā)商擬定,但交納定金的份額一般不會超越總房款的20%。
3、購房資歷審閱。
簽定認購書后,購房者將相關資料交給開發(fā)商,置業(yè)參謀將房子信息、價格信息、家庭信息等對照原件錄入建委網站。通過提交審閱后,一般10個工作日會出成果。
4、簽定購房合同。
購房資質審閱通往后,下一步就是簽定購房合同。盡管每個開發(fā)商供給的購房合同有所不同,但大部分內容是相同的。購房合同內容包含合同約好的兩邊當事人、商品房基本情況、價款及付出方法、商品房交給支付方式及條件、公共配套設施設備條款、面積差異的處理、產權登記的約定、違約責任等。
5、付首付。
通過簽定認購書、交定金、購房資歷審閱和簽定購房合同后,就可在售樓處的收款處,直接刷卡付首付了。當然了,走完這一系列的流程,也就算得上是完結整個認購流程了。
在支付認購金后不想買房時是能退還的,認購金是在看房時對房子表示滿意,“認購”就是購房者表現(xiàn)出買房的誠意,此時需支付“認購金”來體現(xiàn),在購房者支付了“認購金”后,擁有房產的優(yōu)先購買權,并可在價格上享受一定程度的優(yōu)惠,因此認購金并非是最終確定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