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賣方需要準備:身份證、戶口、婚姻證明、產權證、土地證、物業。有辦理委托的提供委托書。
2、買方需要準備: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有未成年小孩占產權份額的提供出生醫學證明,有辦理委托的提供委托書。
1、信息錄入錯誤,因房地產開發企業工作人員失誤,將購房人信息錄入錯誤,需要更正合同信息的,在撤簽或變更合同時要提交錯誤內容及更改說明;買受人變更。戶口本常住人口登記卡索引表中登記的家庭成員之間,變更合同買受人信息的,需要提交戶口本、身份證;
2、違約糾紛。開發企業與購房者之間因某方違約而發生糾紛,經仲裁機構、法院裁定或判決需要解除合同的,需要提交裁定或判決的有效證明,房屋質量有問題,房屋交付公告自公布之日起90日內,購房者所購房屋因質量存在嚴重問題,經有關部門認定,需解除合同的,要提交由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質量鑒定報告才可變更合同;
3、貸款未獲批。購房者辦理貸款手續未獲批準,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并承擔違約責任,需要解除合同的,需要提交不能受理貸款的有效證明:意外情況急需資金、購房者(或者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急需資金等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購房者需要提交二級以上公立醫院相關證明;
4、面積誤差大、商品房交付后,實測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誤差超過±3%,合同中已約定解除的,可提交測繪機構的房屋測繪報告后變更合同:法規另外有規定、此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也要寫明具體內容并提交相關證據才可變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