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法律角度講。
夫妻兩買房,戶主寫兩個人的額名字還是一個人,都是一樣的。現在的婚姻法規定婚后的財產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不論寫誰名都是一樣的,也就是說假如離婚了房子是要一人一半的,即使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并不會妨礙沒有寫在房產證上的人的權益。
2、從個人安全感來說。
大部分對于婚姻法的規定理解的不夠徹底,所以對于沒有寫名字,總是內心里不安,焦慮。現在房子對于普通人來說還是家里最重要的經濟投入,房價一路飆升的情況,一旦遭遇婚姻危機,房子往往會成為夫妻雙方爭論的焦點。對于房產證上沒有自己名字的婚姻當事人,內心會非常不安。
3、從平常辦事的效率來說。
如果房產證上是兩個人的名字,有時候涉及貸款,辦理手續,兩個許耀兩個人同時去辦理。但房產證上是一個人的名字,辦理這些手續所需要的就一個人就可以了。增加了辦事的便利性。至于房產證上是寫兩個人的名字,還是一個人的名字,還是取決于婚姻中的當事人雙方。不過需要注意不傷及夫妻感情。
1、無法通過貸款購房。
因為不動產權證是孩子的名字,也就是房屋產權人是孩子,如果孩子還未成年,那么就無法通過銀行貸款購房。未成年人無還款能力,而銀行發放貸款的對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所以銀行一般不會批貸,父母只能通過支付全款為其購房,而對于手里資金不充裕的年輕父母來說,經濟負擔較大,全款購房難以承擔。
2、房屋轉賣時對買方有要求。
房屋業主為未成年人,買房時需要支付全款,再次出售時買方也必須支付全款。銀行為了防止以后產生糾紛,一般不會拿未成年人名下的房產做抵押。
也就是說,買方想通過貸款購買未成年人名下的房產,銀行一般也不會批貸,只能選擇支付全款。因此,這類房屋在轉賣時就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只能尋找資金充裕,有經濟實力的買家才能達成交易。
3、可能多付首付。
如果父母買的房子登記在了孩子名下,那么將來孩子成年后購買房屋就會被算作二套房,首付要高一些,而且可以也沒有優惠的房貸利率了。而且如果是等到孩子成年后,政府出臺了限購政策,再想買房就會被限購。
4、若孩子婚后發生意外,配偶有權繼承婚前財產。
如果孩子在婚后不幸去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也就是說他們有權繼承逝者的所有財產,包括婚前財產。這意味著,如果孩子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房產,孩子名下的房產也將作為遺產分割和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