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落戶:
使用年限過短,公寓的產權,只有40年,而普通商品房的住宅使用產權為70年。且公寓類的房子無法辦理入戶。
2、居住舒適度:
公寓本身的居住舒適度就沒有住宅高,同時面積較小,不太適合人口較多的家庭居住;公寓的磨損速率較快,基本在8到10年之后,房屋就會出現明顯的老化,居住感受會大打折扣,不過好的物業也會讓這個過程延緩。
3、稅費高、出售難:
購買公寓交納的稅費和出租稅金都要比普通房高,所以公寓房銷售或是出租價格都比普通房高。根據政策,住宅二手交易可免收土地增值稅,但商用公寓交易不能免收。此外,還需交納增值稅、個稅等費用,各項稅費加起來通常達到房屋交易總價的10%至14%。
4、居住的人多:
公寓大多是小戶型,所以梯戶比通常是兩梯十戶,甚至更多,人員不僅多且雜亂,安全性和私密性都無法得到很好地保障。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后,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