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認購金和定金是有區(qū)別的。兩者不一樣。簽訂認購書、交納認購金不是法律規(guī)定的必經(jīng)過程,而是房地產交易領域的一種習慣做法。買方支付認購金即取得在此期限內的優(yōu)先購買權,在約定的時間內,賣方不得將該房屋售予他人,如買方?jīng)Q定不購買,賣方應將認購金退還;但如果買方超過規(guī)定期限以后才決定不購買,認購金就作為對賣方保留房號期間損失的賠償,不退給買方。因此認購金有時也被稱為誠意金。
定金是一種合同履行的擔保,根據(jù)我國民法通則和《擔保法》規(guī)定,簽訂合同當事人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給付定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如果收受方違約,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付方違約,則無權要求對方返還。因此,如果購房者交了定金之后改變主意決定不買,發(fā)展商有權以購房者違約為由不退定金;如果發(fā)展商將房屋賣給他人,應當向購房者雙倍返還定金。
1、如果購房者看中了自己想要的房源,便可和開發(fā)商協(xié)商,并交付定金,這時一定要簽訂定金協(xié)議,并且備注好各個細節(jié),如房屋的位置、價格、車位價格等,只有這樣,才能確保個人的利益不受損失。
2、雖然說繳納的定金是隨購房者來決定的,但它并非是沒有上限。一般來說,定金是不得超過房子成交價的20%,也就是說購買一套100萬元的住房,所繳納的定金是不可超過20萬元的,不過具體的金額就要和開發(fā)商協(xié)商了。
3、定金在法律的定義上,是不可退回的,因此購房者需要確定自己真的有需求買房,且有能力買房后,才能夠繳納定金。而且為了防止個人利益損失,購房者最好是在合同上備注,在什么情況下,定金是允許退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