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一般是先支付部分房款,然后辦理過戶后,再付尾款。具體流程是交易意愿達成后,簽定買賣合同,約定由買家先付50%或70%的房款后辦理過戶手續,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再付余款。辦理過程中,買家要出具全額購房款收條,房產局才能受理房屋過戶登記。因此要簽兩份合同,一份是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合同(交房產局辦手續),另一份是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合同(讓雙方都沒有顧慮的約定,由買賣雙方各自保存,待余款付清后消毀)。
1、議價:
既然是買賣,只要是有人想要買,就一定會涉及到殺價這一項。畢竟,誰的錢都不是風刮來的。這個時候,因為房子的價錢不像一般的商品能夠計算出成本,價錢高低往往取決于消費者的認定與市場的成交行情,所以售房者要預留殺價空間,給買方去發揮。
2、付定金:
如果購房者相中了您的房子,就需要付一些定金。商品房交易中,買家履行合同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若買家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開發商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我國《擔保法》還規定:定金應以書面形式約定,不得超過主合同標準額的20%。當事人一旦以書面形式對定金作了約定并實際支付了定金,即產生相應的法律后果。
3、簽約:
交付定金之后1星期左右,買方必須準備:印章、身分證、訂金收據。然后和賣方簽訂房屋買賣契約,確定買賣成交,并付簽約款。
4、用印:(簽約后7-10天):
買方必須先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鑒證明,做為買房子契約中所用印鑒的法律效力。并持戶口名簿影本3份、印鑒證明3份、印鑒章和賣方在文件上蓋上雙方印鑒。同時再付第二次款,付款后,賣方就會將印鑒、權狀等相關證件拿出來交給買方辦理過戶。
5、完稅(簽約后30日內):
買方必須在簽約后30日內,向當地的部門繳交房屋買賣所需負擔的稅費,包括契稅、印花稅。
此時購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在繳納稅費的時候,必須查明賣方是否積欠房屋稅、地價稅,確定付清稅費才能辦理過戶,并付第三次款。
6、過戶(簽約后30日內):
賣方必須持:買賣契約書正、副本(貼足印花稅等票)、身份證影本、稅單、契稅單、土地、建物權狀,到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及建物的權轉移以及抵押權等他項權利的涂銷或更名,核發新權狀后,房屋權便轉移至你的名下。
7、付尾款(過后10至15天內):
將剩余的屋款全數付清,通常是向銀行貸款來支付后的尾款,也可由銀行直接將貸款撥入賣方的帳戶,并完成過戶、交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