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押金應在租賃關系解除當天返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房東應于租賃關系消除且租客清空、點清并付清所有應付費用后的當天將租房押金全額無息退還租客。租房期間財產有損失,應在扣除財務損失后返還。
1、在房屋及其設施無毀損的情況下,業主應退還押金:租房者合同期滿要求退租時,房主可能會以房屋設施損壞或者其他藉口作為條件來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損失。
2、簽訂租房合同前約定退還條件和日期:最好把房間里有的東西和新舊情況寫清楚,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時一定要清點好房屋內部設施如門窗,家電、家具,煤氣等,并且在看房時檢查一下家電的正常運作情況,家具的完好程度等,然后將其一一列入到清單內。最好注明如果出現故障時維修費用由誰來承擔,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電器等發生毛病維修時與房主產生矛盾,責任劃分不清,注意有沒有漏水,東西有沒有損壞的情況。
3、如果租賃合同沒有明確押金的性質或規則,押金必須退還:如果租賃合同沒有明確押金的性質或規則,則押金作為租賃預付款處理,無論如何都要返還的。
4、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房東應于租賃關系消除時退還押金: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房東應于租賃關系消除且租客遷空、點清并付清所有應付費用后的當天將租房押金全額無息退還租客。租房期間有財產損失可以相應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財物損失后應該退還。在沒有明確約定押金性質的情況下,押金的作用是為房屋及屋內財產設定的一個擔保,租賃期間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內設施的財產損失則從押金里扣除。
依照合同法規定,合同自成立時對雙方即具有約束力,一旦簽了租賃合同,雙方就應按約履行。但根據具體情況,合同法中還有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違約一方要承擔相應責任的規定。
在租賃合同中,如果租客不想繼續租了,應提前告知房東,讓房東有一定的時間再尋找下一家租客,由此造成的損失,租客應當予以合理賠償。
對于提前不租,房東是否應當退回押金的這個疑問,要看簽訂的租賃合同中是否有提前解除合同不予退還押金的約定,有則應以約履行。如果沒有此約定,房東則可根據情況酌情收取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