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年限起始日是從開發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權之日起開始計算的。
產權是所有權的一部分,一般說,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它包括對財產的占有權利、使用權利、收益權利和處分權利。它是一種絕對權,即所有權在行使時不需要他人的特定協助,而債權人則需要債務人的存在;它具有排他性,即房屋主可以在法律許可范圍內任意處置產權而他人不得干涉;它存在唯一性,即產權所有人可以是兩個或兩個以上,但不許可存在兩個內容相同的產權。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1、新房產權的計算方式:
如果是購買的新房就比較好計算,新房的產權是根據開發商拿地時間來計算。例如:某開發商是2007年拿到的土地并開始修建,房屋是在2010年成交辦理房產證的,房子的產權時間為70年,那房屋產權剩余的年限計算方式為2007+70-2010=67,也就還剩余67年。
2、二手房產權的計算方式:
如果是購買二手房的話,購房者需要根據交易時間來計算剩余年限。比如,開發商拿地時間是2007年,土地使用年限為七十年時間。如果二手房購買的時間為2017年,則其剩余的年限的計算方式為2007+70-2017=60,也就是剩余6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