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公攤面積;公攤面積=建筑面積×公攤系數;公攤系數=建筑總公攤面積÷建筑總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陽臺面積。
不同樓層、結構的房屋,住宅建筑面積的測算方式有所不同:
1、單層的住宅建筑物,無論高度多少,均按一層計算,建筑面積根據建筑物外墻勒腳以上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如果單層住宅的內部帶有部分樓層,如閣樓,也應計算建筑面積。
2、兩層以上的住宅建筑物,建筑面積按照各層建筑面積的總和來計算,底層建筑面積按方法一計算,二層及二層以上按外墻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因此對于多層和高層住宅來說,建筑面積又可稱為建筑展開面積。
3、地下室、半地下室及相當出入口的建筑面積,按其上口的外墻外圍水平面積計算,但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層以及保護墻等。
4、多層和高層住宅內的樓梯間、電梯井、垃圾道、通風道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層數計入總建筑面積;高層建筑物內供放置管道設備和修理養護的技術層,如果層高超過2.2米,則應該100%計算建筑面積。
5、突出墻外的門斗、有頂蓋和柱子的走廊、檐廓和雨篷,應按柱子的外邊線水平面積來計算;沒有柱子、走廊、雨篷的,按其投影面積的50%計算建筑面積。
6、多層或高層住宅建筑中,突出于房頂圍護結構的樓梯間、水泵機房、水箱間、電梯機房等,按照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來計算建筑面積。
7、建筑物的陽臺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
8、無永久性頂蓋的架空走廊、室外樓梯和用于檢修、消防等的室外鋼結構樓梯、爬梯,均不計算建筑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