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權證》上,沒有土地使用年限。如果該房的土地使用權是經出讓取得的,用途是住宅,一般是70年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具體的要看該房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上的土地年限。
土地證沒有年限,說明該房改房的地還是劃撥土地。當房改房轉讓時,要交土地出讓金和土地收益金后,房改房的性質才能會改為商品房,才能正常交易。
房改房是國家對職工工資中沒有包含住房消費資金的一種補償,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過渡的形式。房改房的產權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時間以該地塊地上房屋參加房改之后第一個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房屋為準。房產證是指房屋產權的法定憑證,土使用證在房地產交易中的作用是不同的。房產交易中當然好是二證齊全,但房如果屋產權中的土地使用證常常因為各種原因而不能辦理,其中歷史的原因也是主要的。
1、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但應依法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登記。否則,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法辦理注銷登記。
2、對于違反《土地管理法》、《房地產管理法》等的規定,國家可以強制收回土地使用權,如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當事人拒不交出土地、臨時使用土地期滿拒不歸還的,或者不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國有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部門責令交還土地。
3、已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連續兩年未使用的,經原批準機關批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