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對購買二手房時,幫房主還房貸要不要公證是沒有規定的,由購買者與房主協商確定,而這種行為存在非常大的風險,購房者最好辦理公證。
公證只是一個臨時性的法律認可的交易,得不到《物權法》的認可,《物權法》只對在不動產中心已經登記不動產作保護,所以公證只屬于合同法的范疇,如果有糾紛也不一定能得到優先處置權。通俗的來說,就是公證只能證明這個合同有效,不能證明其他有效信息。而且呢,就算是與第三個人再簽一份合同,再去公證,也是能公證的。如果在房產轉移登記之前被合同外的第三人通過法院進行查封,而又付了定金,那這個公證并不能起一個挽回房產的作用,只能另尋途徑找回自己的利益。
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通過公證,可以有效地解決風險承擔。也就是說,公證處作為國家管理機構承擔了各種潛在的風險。保護賣房者和購房者各自的切身利益。公證能起到督促房屋買賣雙方按約履行合同的擔保作用,同時,也為房屋買賣雙方解決了產權證下發前的付款安全問題。
委托公證:本人不能到場辦理買賣房屋事宜,需要委托他人辦理出售或購買房屋過程中的一切事宜。
護照譯本公證:外籍人士購房,出示的護照一般是外文的,需要做譯本公證。
翻譯公證:在國外做的公證,若是外文公證,需到公證處做翻譯公證。
監護公證:未成年人賣房或買房,戶口本上沒有體現親子關系的需到公證處做監護公證。
繼承/贈與房產或其他財產公證:繼承公證費每平米50元,其他公證400元兩本公證書。
1、辦理公證前可先咨詢主辦或公證處相關人員,明確辦理要求及需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
2、辦理公證時需帶齊與公證相關的一切資料,并攜帶公證所需費用;
3、需要加急出公證書的,需提前明確告知公證人員;
4、根據當事人真實需求及意愿辦理公證事項并提供真實證件資料;
5、凡墊資類業務必須按照公司提供標準委托書模板的委托公證業務,需使用公司標準模板,如需修訂,須與主辦溝通確認后再辦理相關公證。
注意:因時間、市場、政策等都會發生變化,具體以實際情況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