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發商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后,應以書面形式通知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對房屋進行驗收交接。驗收購房者應根據購房合同約定的標準對房屋工程質量及配套設施一一進行驗收,并做好記錄,同時,不要忽視對房屋產權是否清晰進行核驗。驗收時,開發商應主動向購房者出示建設工程質量檢驗合格單和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
2、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是開發商對銷售的商品住宅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為商品房預、出售合同的補充約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為了防止開發商在建設期間將業主的房屋進行抵押,業主在驗收房屋質量文件之前,首先要審查《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上是否有抵押記載,然后才開始驗收有關的工程質量文件,就目前而言,主要是包括《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竣工驗收備案表》(俗稱“兩書一表”)。
4、目前在交樓過程當中出現問題比較多的主要是《竣工驗收備案表》。按照有關規定,《竣工驗收備案表》上的每一項都必須報主管部門備案,因此,業主在驗房的時候不能只看有沒有《竣工驗收備案表》,而是要仔細查看所購的房屋是否在該表的范圍內,以及表內的各個分項是不是都備了案。
1、在驗房之前,如果開發商要求交費或者是簽署文件,那業主一定不要答應,否則在驗房時業主發現的質量問題,就只能自己付錢解決了。
2、如果開發商提出代辦產權證,業主是可以拒絕的,因為產權證業主完全可以自己辦,如果交給開發商,那業主還要給開發商交代辦費。
3、驗房中所發現的質量問題一定要白紙黑字寫在紙面上,不能聽信開發商的口頭承諾,并且在房屋問題的后面,還要寫明開發商承諾的解決時間,這樣業主才不會在開發商無限期拖延之后毫無辦法。
4、收房時必須仔細查看的文件
第一是房產開發商必須已經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備案表》,這是國家強制要求的。
第二是我們常說的'兩書'---'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這是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要求的,現在交房時開發商都應提供。
第三是開發商已取得國家認可的專業測繪單位對面積的實測數據,看是否與購房合同中約定的有出入,以便盡早使問題獲得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