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產權,一般沒有購買到復自己的名下,不能繼承的,只能有居住權。如還有不清楚,可以去當面咨詢律師。集體產權房屋修建在集體土地上,不能辦理房屋土地使用證,不屬于私產。不能買制賣、置換、贈與、繼承、析產、轉讓不具有產權登記的房屋。如進行上述行為,也會因該行為違,在土地使用期限界滿時無法申請繼續使用該土地。
集體房屋產權指修建在集體土地上,不能辦理房屋土地使用證的房屋,這類房子不屬于私產也不能上市交易。集體產權房屋的修建不用到房管局登記,而是由區政府直接審批的。
居住者對集體產權的房屋并沒有的完全獨立產權,僅有農村集體房產權,也被業內稱為"鄉產權",甚至在某些鄉村里,村里的土地未經國家許可,就被當地政府交給開發商,商品房就是被開發商建設并公開出售的,并不是由某一級政府頒發的產權。
集體房產的房子不可以上市交易,所以在銀行也無法進行抵押,集體產權房不能貸款。此類房產不能貸款,可以買賣?購買此類房產注意事項。針對此問題,提出以下幾點:
1、“集體制”的公產房,是歸屬于某一個單位(在農村是鄉鎮或村委會)物權的房屋。雖然可以分割居住和,但是不能自由上市進行產權交易,除非政府行為時。
2、集體產權的房屋在法律上,只以集體式的權益受到保護,并不單獨對個人的權益進行直截了當的保護。也就是說,個人只有在單位集體統一規劃變動時,才由單位領導們考慮給予補償或補助。
3購買此種房屋,實際上是沒有房產權的,屬于租賃性質的范疇。也可以這樣理解,一次性交付了租金后,即購買了使用權,可以長久居住至房屋須要被折遷時止。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購房”。
4、此種房屋一但發生糾紛時,只能是集體內部來調解,以單位領導們的意見為裁決意見再來平衡各方權益。
5、國家建設部已經明確發文,指出此類無房產權證的公產房不準上市交易,并且規勸市民們不要去購買,避免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