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認籌合同,先看合同是如何規定的。合同如果提及認籌金相關事項,按照合同進行。如果合同沒有提及,開發商不返還,可以直接起訴,或者找到房產局舉報。開發商是否證件齊全。如果證件不齊全,可以隨時要回,開發商不退的話,可以通過相應部門投訴。
1、首先,是消費者去開發商那里填寫個人資料,在交納一筆數額不菲的誠意金后,將領取到一張叫VIP卡、VIP護照、VIP消費卡或認籌卡等名稱五花八門的證書。拿到這些證書之后,消費者即獲得了認籌資格。但往往有認籌資格的消費者的數量會遠遠超過樓盤實際推出的房屋數量。
2、之后就是所謂的解籌,一般的開發商在取得預售資格后才開始解籌。在認籌數超過實際可提供的房屋數量的情況下,開發商一般采取抽簽的形式,從已認籌的消費者中抽出可以選房者。
3、被抽中的選房者需要統一選房號統一交首期,統一簽署認購書或預售合同,挑中房號后,將與開發商簽訂認購合同。之后再是簽訂《預售合同》或者《房地產買賣合同》。
1、認籌購房就是開發商在樓盤正式銷售前,通過優先選房、享受開盤價格優惠甚至抽大獎送車位等方式,吸引有購房意向的購房者預先向售樓方繳納認籌金。一般進行認籌時,購房者需先填寫個人買房資料,并交納一筆認籌金,少則幾千元,多則幾萬元。
2、一般情況下,在認籌之后,買家就會成為樓盤的尊貴客戶,可以享受優先選房、打折等優惠。等到樓盤正式開盤銷售時,“認籌”的購房者再以“優先選擇”的順序選房,選中房屋后與開發商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如果購房者沒有選中理想的房屋,開發商將把“認籌金”如數退還給購房者。“認籌金”的實質作用是開發商在開盤前得到的大筆資金并在短時期內收回大筆資金,解決開發商的燃眉之急。
3、而認購就是開發商承諾在一定期間內保證不將房屋賣給除認購人以外的第三人,認購人則保證將在此期間內遵循協議約定的條款與開發商就買房事項進行商談。這種認購行為的主要特征是買賣雙方約定的為將來訂立合同而談判的義務,而并非達到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