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證申請。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并提交房屋買賣合同、個人身份證件、產權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親自到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準備好上述材料后,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關鍵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2、公證受理。公證處對當事人的公證申請,經審查符合公證條件的,予以受理。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后,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關鍵提示: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也會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
3、公證審查。公證員在受理公證的同時,必須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發現不完備或有疑義的,應通知當事人作必要的補充,公證處也有權對交易雙方進行調查。
4、出具公證書。公證處經審查認為符合公證條件的,應當出具公證書。公證書按司法部門規定或批準的格式制作,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1、房產繼承公證的分類。
房產繼承公證通常可分為三類公證:即法定繼承公證、遺囑繼承公證以及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相結合的公證。現在已經很少有人會立遺囑了,所以生活中最常見的應該就是法定繼承了,法定繼承指的是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限定了繼承人的范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原則進行繼承的繼承方式等。法定關系其實也是根據一個家庭成員關系來進行劃分的。
2、房產繼承公證材料。
房產繼承是指按照《繼承法》的相關規定,依照程序把被繼承人遺留的房屋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轉移給繼承人的法律行為。大家在辦理房產繼承公證手續之前,應該先將所需要的材料準備齊全,一般需要被繼承人死亡證明,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繼承人的身份證件,還需要準備好戶口簿等材料。
3、辦理公證手續的時間。
繼承人將相關材料提交上去之后,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的情況下,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不過這只是正常情況下的辦理時間,如果遇到一些意外情況,比如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就需要另外計算了。
4、夫妻共同房產繼承公證。
大家在辦理房產繼承公證手續前,先了解清楚房屋產權的歸屬,對于夫妻共有財產的繼承,還要考慮到夫妻關系是如何的,如果是夫妻關系有效期間取得的財產,一般情況下都屬于夫妻共有財產。在這種情況下辦理房產繼承公證需要注意,只有屬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為遺產進行繼承,而另一部分則應歸在世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