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登記申請書,還有申請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
2、土地權屬來源證明。
3、地籍調查表、宗地圖及界址確認表等地籍調查成果資料。還需要門牌,民政部門有效證明材料。
4、法律法規規定的完稅或者減免稅憑證。
5、土地登記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1、新審批的宅基地:
如果是新申請建造房屋,根據現行《土地法》的規定:必須將老的房屋宅基地退還給村集體,否則新的宅基地是不能確權的。如果想給新宅基地確權,也可以通過分戶(父母與成年兒女分立戶口)來確權。
2、修建在農村規劃范圍外的房屋:
各個地方都有農村居住區的規劃區域,農民建房要在規劃的區域內,否則政府部門是不給于確權的。
3、改變宅基地使用性質的:
農民申請的宅基地只能用來建造房屋居住,如果在自家宅基地修建廠房等用于經營的,也是不能確權的。
4、買賣的來的宅基地也是不能確權的:
因為農民取得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權,故農民買賣宅基地的行為也是無效的,同樣也是不能確權的。
5、宅基地存在歸屬爭議和手續不全的宅基地:
這種情況是暫時不予確權,只有爭議解決或不全手續后,政府才會按照法律規定給予確權。
6、非法占用的宅基地:
我國法律規定,農村實行一戶一宅的規定,一戶一宅外多出的宅基地,除符合分戶條件與合法繼承的,是不予確權的。宅基地面積嚴重超標的,也是不予確權的。
7、違規占用農用地建設的房屋:
此外,非法占有耕地建房的宅基地,這種更不會給確權,還有可能會被處罰,要求恢復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