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4、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1、業主需要看最后到手能入住的房屋,是否完全與購房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上的內容相符合,如有不符,可及時向有關單位反映,重新核對,做出說明。
2、按照商品房購房的合用和有關協議的規定,一般所住房屋的物業管理單位需要給購房者提供裝修及設備清單,然后購房者可以按照清單上的內容進行清點和檢查,如果發現有不符合或缺損的地方,需要求盡快維修。
3、讓開發商拿出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核發的建筑工程質量核驗合格證書,看其蓋章時間、單位、工程名稱等信息是否清楚,如有疑問可及時詢問開發商,了解具體情況,充分保障房屋的質量是安全過關的。
4、檢查電梯、消防設備、燃氣、暖氣、小區環境、停車場、電視接收系統、保安系統等公共設施設備,保障今后住進來不影響生活上的便利。
5、查看房屋的外墻、內墻和地面是否有問題,如發現問題,可向開發商反映,讓其盡快維修。
6、商品房驗收的最后一步,與開發商簽訂一份《交屋看房記錄表》。填寫這個記錄表的時候,一定要清楚的將檢查情況記錄下來,無法確認和不清楚的,則可注明“暫不清楚”、“無法認定”等字樣。若發現問題,則如實記錄下來,并要求發展商限期處理。《交屋看房記錄表》最好自己也要留一份,同時對房屋拍照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