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公證收費標準由之前實行的按受益額的2%收取下調為:受益額20萬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過1.2%收取;超過20萬元不滿5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1%收?。怀^50萬元不滿5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8%收取。
繼承權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的評估價的2%來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10萬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1.2%,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10萬元至20萬元(含)部分,收取1%;20萬元至50萬元(含)部分,收取0.75%;50萬元至100萬元(含)部分,收取0.5%;100萬元至200萬元(含)部分,收取0.45%;200萬元至500萬元(含)部分,收取0.4%;500萬元至1000萬元(含)部分,收取0.35%;1000萬元以上部分,收取0.1%。
在公證機構辦公場所內辦理遺囑公證的每件1000-2000元;在公證機構辦公場所外辦理遺囑公證的,每件2000-4000元。以上費用包含錄音、錄像、拍照和刻錄光盤的費用。
房產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與房產有關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房產公證雖然不是房產交易的必須環節,但經過公證處的審查,當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風險,且經公證的購房合同或是協議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
確保房產交易行為合法,難度最大的是保證交易行為不與任何法律規定相抵觸。而絕大多數交易人不可能具有這樣高的法律水平。把公證作為房產交易的必經程序,讓具有全面掌握并正確理解相關法律規定能力的專業法律人對交易行為進行審查,可確保交易行為的合法性。
房產公證對交易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產生非常大的幫助。保證該房產交易是對買方有利的。如果雙方在進行購買過程之中產生糾紛的話,可以直接提起法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