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動產權登記證書。
2、非出賣人本人的還需經過公證處公證的委托書。
3、有房貸的還需貸款合同等相關資料,并解除相應的貸款合同。
4、出賣人有效身份證件,已婚人士還需配偶有效身份證件。
5、結婚證。
6、戶口本。
1、議價您在出售房子時,若有買方意愿出價,一定會向您殺價。因為房子的價錢不像一般的商品能夠計算出成本,價錢高低往往取決於『消費者的認定』與『市場的成交行情』,所以『些許』預留殺價空間。收定金若雙方決定交易房屋了,買方買必須先付定金。所謂定金是買方為確保契約覆行,交付賣方的金錢,具有契約上的效力。您收下定金后,若買方反悔,則您有權沒收定金,反之若賣方(您)反悔,則必須加倍退還。
2、簽約雙方在簽署協議時需要注意攜帶房本、產權人身份證,簽約時需要賣方產權人到場,如果不能到場需要提供委托書,如果房產是夫妻共有,還需要提供《配偶同意出售證明》。審核環節買方需要做資質審核,確定有購房資格;賣方也需要做房屋核驗,以確保房屋產權清晰,無抵押查封可正常上市交易(兩項可同時進行)。
3、網簽二手房網簽是房地產管理部門強制要求。一旦網簽成功,同一套房源無法再次生成買賣合同,您也就無法再將房屋售予他人。當然一般資質審核和房屋核驗通過后當天就可以打網簽,買賣雙方可以去房產所在地的住建委出合同或者委托當地正規中介公司代為辦理。
4、資金資金過程中,賣家(您)需要在銀行開戶,買方將錢打入該賬戶,銀行將這筆錢暫時【凍結】,【過戶】完成后解凍,付給賣家。完稅、過戶買賣雙方必須在簽約后30日內去房屋所在地的地稅局完成繳稅,買方契稅需在房管局繳納。收尾款買方將剩余的屋款全數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