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土地確權后可以修改,可以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申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
每宗地的土地權需要經過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權屬審核、登記造冊、頒發土地證書等土地登記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確認和確定。確權的狹義含義是指在土地登記過程中的權屬審核階段對土地權屬的來源、權屬性質的確認。根據中國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認、確定的有關規定和當前土地管理實踐的要求,確權也是各級人民政府的重要職責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確定土地權屬方面的法規和政策,處理土地權屬爭議和辦理土地權屬的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等。土地權屬確定的原則有依法原則、充分考慮歷史背景的原則、土地所有權的單向流動原則。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申請應提什么材料
1、變更的書面請求;
2、已變更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證明材料;
3、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原件。
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受理變更申請后,應及時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符合規定的,報請原發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并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簿上記載。
1、地籍調查。
經受理人初審權屬來源證明合法后,通知測繪隊伍五個工作日內進行地籍測繪和權屬調查,指導本宗地及鄰宗地單位法人代表進行指界、簽章。由具有測繪資質的測量隊伍繪制符合地籍調查規程要求帶有坐標的宗地圖。
2、權屬審核。
對宗地圖及地籍調查結果、權屬來源進行審核。對權屬來源合法、出讓金等規費繳訖、面積準確、無權屬爭議的,在宗地圖上加蓋審核合格印章后,五個工作日內打印土地登記申請書、審批表、土地登記卡、歸戶卡、土地證書,依次由地籍科長、分管局長、局長進行審查、審核、審批簽字。
3、注冊、注銷登記。
經審查、審核合格后進行注冊登記或注銷登記
4、頒發證書。
權利人持地籍科出具的繳費通知單,到財務科交款后,由辦公室加蓋分局公章及煙臺市人民政府土地登記專用章(四),領取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或他項權利證書(須在原土地證書變更記事欄加注他項權利類型及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