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城市要求新房要在取得產權證滿3年后才能賣。一般購買期房都是要在購房后一到兩年時間才能交房,交房后再辦理不動產權證,然后再從拿到不動產證的時間推后3年才能出售,整體來看如果現在買套新房,需要等待5到6年的時間才能出售。
1、房屋產權:二手房出售的時候,房屋的產權關系要明確,而且相關的房屋產權共有人也都要知道,不可以私自隱瞞出售。所以房屋的產權關系要先確定,有產權共有人的要一起進行房產交易的,進行房產交易是不可以的。
2、獲取上市資格:房產必須在獲取上市資格之后才可以進行交易,如果是普通的商品房,一旦已經被抵押或者被司法機關查封,則無法買賣。
若是保障性住房,則必須滿足“房產證滿五年”的條件之后,才能夠進行交易。因此,你在出售房產之前,先要獲取上市資格才可以。
3、房屋情況:房屋沒有自己居住而是出租他人的,需要告知承租的人出售房屋的情況,并按照租賃合同沒有到期的規定進行賠償,或是租賃期限到的時候在進行房產交易,承租房屋的人有優先購買房屋的權利,承租的人放棄購房的優先權之后,房屋的產權所有人可以賣與他人。
4、房屋土地:房屋的是交房過戶時避免違約責任。交房和過戶是賣方的兩大義務,需買方。當出現買方因種種原因不予時,賣方應書面催告買方,同時要求中介出具相關證明,避免日后違約責任。
1、買賣前的產權審核:要仔細查看業主的房產證,注意房產證上有幾個人的署名。如果有兩個人,在簽訂后邊的合同時就需要有兩個人的名字;看購房時的相關憑據,比如購房發票、契稅發票等,作為輔助證據以初步確認房屋產權歸屬。最大風險即是產權瑕疵問題,所以在交定金之前,必須去查檔并得到確定答案。你相中的房屋有可能處于抵押狀態,也有可能因為有債務糾紛而處于查封狀態,而一旦房屋產權有問題,交易即宣布無效。
2、交定金與簽合同:看好房子,確定房屋產權后,交定金就是順理成章的事。但千萬不要忽視這個小小的環節,交定金也是有竅門的。房子動輒上百萬,以5%計算定金額度也能達到5萬元。所以當交易進行到這個環節時,請多留個心眼。如果你看中的房子還在按揭中,定金最好不要直接交到業主手中,而應該交由第三方監管。
3、如果買賣雙方都有可以信賴的第三方,則可以簽一個簡單協議,約定贖樓完畢之后給定金賣方,需注明“交給監管第三方則視為賣家收訖,賣家以未收到定金為由拒絕履行合同的,視為違約”。如果沒有可信賴的第三方,定金最好交由銀行監管。具體做法是:買賣雙方到銀行去簽一份監管協議即可,約定在交易中心完成遞件手續后,劃撥到賣家賬戶上。
4、一般來說,在交定金的時候會簽一份預約買賣合同,合同至少需要約定物業地址、成交金額、交樓時間、違約金和違約責任等,具體條款見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