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在貸款還清以后,先到貸款銀行領取銀行蓋章的《房地產抵押注銷申請表》、《xx市公有(私有)房屋抵押權注銷登記申請書》并由抵押人簽字,以及《房屋他項權證》。
2、抵押人帶上本人身份證件(抵押人或抵押權人為個人的)、《xx市房地產抵押合同》(一份)、《房地產抵押權注銷申請表》、《xx市公有(私有)房屋抵押權注銷登記申請書》、《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他項權證》,到當地抵押登記受理窗口辦理抵押注銷手續。
3、抵押登記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員對抵押注銷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材料無誤后將在柜臺當場辦理注銷手續。注銷手續辦理完畢后,將把《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還給抵押人,其他注銷材料由窗口的工作人員收存。
1、當還清了全部貸款本金和利息后,可以到貸款機構辦理《房屋他項權證》以及《貸款結清證明》。在房產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撤銷抵押;
2、辦理房屋抵押注銷業務時需要填寫一份《抵押注銷申請表》,提供由貸款機構給予借款人的《貸款結清證明》,以及本人需提供的《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他項權證》或《抵押證明》,到房產局辦理抵押注銷手續。規定的是10天以內辦理完畢。
3、《房屋登記辦法》規定,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于下列時限內,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房屋登記簿或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4、第一國有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30個工作日,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60個工作日;第二抵押權、地役權登記,10個工作日;第三預告登記、更正登記,10個工作日;第四異議登記,1個工作日。公告時間不計入前款規定時限。
5、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登記時限的,經房屋登記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原時限的一倍。法律、法規對登記時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