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產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契證;如果房屋拆遷安置沒有辦理產權證的,需提供原房產證復印件、拆遷安置協議、購房收據、拆遷戶回遷資金結算單等。
2、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包括醫院開具的死亡醫學證明或派出所開具的死亡證明。
3、繼承人情況證明(被繼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由被繼承人的戶籍派出所或人事檔案單位開具;如上述第1順序繼承人不存在,則提供被繼承人的第2順序繼承人(被繼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情況證明。
1、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被繼承人死亡證明;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于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采納)。
3、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4、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房地產繼承過戶所需的費用辦理房地產繼承過戶有一些費用發生,主要是房地產繼承權公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