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想賣的房子所剩貸款金額不高的情況下,可以用買方的首付款來付清剩余貸款,再辦理買賣過戶手續。一般二手房交易房子的首付可以在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這個范圍,那么在貸款金額所剩不多的情況下,賣家可以充分的利用買方的首付款來將剩余的房貸還清,然后到銀行等相關部門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從而進行下一步的買賣交易。這是最常見、是最方便,同時也是最安全的交易辦法。
2、想賣的房子所剩貸款金額較多的情況下,可以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來還清剩余房貸,再進行出售。簡單來說,就是通過銀行貸款來繳清剩余的房貸。賣家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用名下的其他抵押物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從而結清房子的按揭貸款。等買家支付放款后再來將銀行的抵押貸款還清。這種方法操作起來會有些麻煩,但是對于想要出售有貸款房子的賣家來說,也不是不可行的方法。
3、想賣的房子所剩貸款金額較多的情況下還可以選擇轉按揭方式賣房,轉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為抵押物的房屋,經貸款銀行同意,由房屋的購買人繼續償還出售人未到期的貸款。也就是說出售若想有貸款的房子,需要將房子的按揭轉給買方,讓買方繼續償還賣方的按揭貸款。二手房市場存在同行轉按揭和跨行轉按揭兩種情況。由于買方的資信狀況、貸款意愿、月供能力、購房資金安排不盡相同,在轉按揭的同時,買方可以根據自身需求申請不同的貸款期限、貸款金額和還款方式。但是這種方法在使用中會受到限制,很多銀行的政策對于轉按揭辦理不盡相同,實際操作中也會少有銀行能夠辦理轉按揭業務,因此,這種方法能夠使用的人很少。
1、滿足上市交易條件:很多城市都有限售政策,比如成都限售三年,房子在取得產權證后的三年內是不能出售的。另外,如果房子是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單位福利房、拆遷安置房等,可能會有出售時間的限制,每個地方的政策不同,應參考地方政策。
2、要有產權證:房屋要想在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是必須要產權證的,如果我們買的新房才交房,或者交房時間較短,這些情況產權證基本上都還未辦理好,如果我們想要賣房,那么是不能在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的,就算簽買賣合同賣給了別人,但是仍然要拿到產權證才能過戶。
3、還清房貸:如果上面兩個條件都滿足了,就只需將房貸還清就可以正常出售了。很多情況是房東在賣房時根本無法自己還清房貸,這種情況下就可以按照以上提及的方式來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