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國家所有住宅;有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住宅;有公民私人所有住宅;其他經濟組織(如中外合資企業等)所有住宅。
它的產權來源各有不同,房產證上房產“產權來源”方式分如下幾種:分割、合并、購買、繼承、贈與、變更、交換、析產。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者對該房屋財產的占有、使用、和處分的權利。普通住宅產權只有70年,70年后政府可以無償收回。
其中房屋權屬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或者《房地產權證》、《房地產共有權證》、《房地產他項權證》。
1、有關《房屋所有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房屋的所有權。
2、那《房屋共有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權利人的法定憑證。共有的房屋,由權利人推舉持證人收執《房屋所有權證》。其余共有人各執房屋共有權證書一份。房屋共有權證書與房屋所有權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1、續費續期。
在房屋質量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房屋產權到期后,房屋業主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續期申請,申請獲得批準之后,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并根據當時的簽合同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從而重新獲得土地使用權。這也是目前產權到期默認的有效的解決方法。
2、國家收回土地房屋,并一次性給予賠償。
如果房屋到期后不申請續期或者是申請續期沒有被批準的情況,國家可依法收回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權,依附于土地之上的房屋,則會根據一定的價值和市值給予相應的賠償。
3、危房拆遷補償。
房屋產權到期后或者是還未到期便有嚴重的質量安全問題,或者是被定義為危房的,則會根據相關程序走拆遷的流程。被拆遷的業主會根據拆遷補償的標準給予房和錢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