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獨棟別墅:
土地增值稅:(賣出價-原購入價-原購房契稅-本次轉讓的營業稅)×(30%—60%)。
個人所得稅:[(賣出價-原購入價-原購房契稅-本次轉讓的營業稅)×(30%—60%)-買賣成本-裝修成本-貸款利率]×20%。
因為獨棟別墅的個人所得稅是強征20%的,所以比普通住宅多繳的費用就是土地增值稅。
2、聯排、疊加、雙拼別墅:
土地增值稅:(賣出價-原購入價-原購房契稅-本次轉讓的營業稅)×(30%-60%)。
個人所得稅:[(賣出價-原購入價-原購房契稅-本次轉讓的營業稅)×(30%-60%)-買賣成本-裝修成本-貸款利率]×20%或可以選擇征收全額的1%或2%。
滿3年不滿5年的,土地增值稅減半;滿5年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稅;少有住房且滿5年的,雙免,只繳納本次轉讓的營業稅。
1、項目有無產權:要確保別墅開發商已完全繳納土地出讓金,能夠提供物業銷售許可證;若欲購置期房,要求發展商提供預售許可證及開工證。
2、市政配套到位:別墅的位置大多遠離市區,市政配套的建設占了開發商總投資的很大比例,要確保上水、下水、煤氣、暖氣、通訊、供電及衛星電視的到位。
3、交通是否便利:別墅位置即使偏遠一些,交通方便不堵車。根據地方性法規規定開發商開發的小區項目周邊的配套設施一定要具備,尤其要有適當的公交線路。因此可以考察開發商開發的合法性和規范性。
4、社區的環境:別墅已經遠離市區,若生活配套不方便,則非常不方便。應有的配套要齊全,如會所、健身中心、餐飲、超市等,保證生活最基本的需求能得以解決;更應有一定的面積,才能體現豪華的居住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