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提取公積金一年可以提一次。每次提取時間間隔為12個月以上,每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12個月匯繳額的50%。即公積金租房提取間隔時間為12個月。
1、開具租房發票:
開具租房發票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
與房東自行成交的租房者,可以通過所在區的街道辦事處開具,需要提供租住房屋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房東身份證復印件以及租房合同等;
通過中介成交成交的租房者,可以直接委托中介開具租房發票,一般大型的經紀公司都會提供此業務。
注意在開具房租發票時,是不能超出租房合同期內總租金的。另外,開具租房發票需要繳納5%的稅率。
2、將相關材料交由所以單位相關部門負:公積金管理中心不接受個人辦理提取業務,需要通過租房提取公積金的職工要在開具發票后,將租房發票以及租房合同原件交給所在單位相關部門并填寫公積金提取表,待審核通過后即可安排提取。
注意:目前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按月提取,不過多數企業尚達不到此標準,部分企業需按指定提取日期辦理,按月、季度、半年不等建議租房者在提取前要向所在單位咨詢清楚。
1、房屋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
2、房租完稅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如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租房人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提取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時,需在有實際租房行為發生的前提下進行。因為公積金是職工的一項福利性住房政策,其使用原則是“專款專用”,所以如果存在提取人通過虛假信息進行提取的行為,一經查處,將進行嚴厲懲治。
公積金管理中心一般不對個人受理提取業務,也就是提取者提取時須通過所在公司相關部門進行辦理,在開具發票后將以上證明材料提交給公司相關人員辦理。
公積金提取額不能超過房租總支出額和賬戶余額,所以提取人在開具發票時,除考慮提取額不能超過租金收入外,還要根據公積金賬戶余額適當的金額開具,以節省房屋稅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