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房人必須已婚。
2、在滬范圍內家庭名下無任何住房。
3、符合網簽日期前63個月內累計正常繳納滿60個月的社保單或個稅單。
4、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
5、如果境外人買房(含中國護照):境外人在本市只能購買一套自住用房,即境外人在本市只能擁有1套住房;根據上海購房規定,境外人購房需提供在本市滿1年的勞動合同、在有效期內的護照。
1、商業貸款:
(1)首套住房認定標準:家庭名下在滬無住房(限購前夫妻與父母共有的可各自制除2套不計算入內),且在全國范圍內無住房貸款記錄。首付比例≥35%。
(2)二套住房認定標準:家庭名下在滬已有1套住房(限購前夫妻與父母共有的可各自別除2套不計算入內);家庭名下在滬無住房(限購前夫妻與父母共有的可各自別除2套不計算入內),但在全國范圍內有住房貸款記錄,不管是否結清。首付比例:購普通住房首付比例≥50%;購非普住房首付比例≥70%。
2、公積金貸款:
根據上海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規定,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并購買上海市區城鎮具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職工家庭可以申請上海公積金貸款。上海公積金貸款限貸情況如下:
(1)非在滬繳納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包括退體、離職),限貸。
(2)辦理貸款前,連續繳存公積金少于6個月,限貸。
(3)辦理貸款前,夫妻雙方有正在受理中的公積金貸款或還款,限貸。
(4)家庭名下在滬已有1套住房,且人均面積>36.7㎡(再次購房屬于非改善型),限貸。
(5)家庭名下在滬已有2套(含)以上住房,限貸。
(6)家庭名下在滬有公積金貸款在還,或有2次(含)以上公積金貸款記錄,限貸。
上海公積金貸款額度:
(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的倍數(住房公積金余額的40倍,補充住房公積金余額的20倍)確定的貸款限額;
(2)不高于按照房屋總價款的比例確定的貸款限額;
(3)不高于按照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其計算公式為:借款人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規定比例(50%)×12個月×貸款期限;
(4)不高于最高貸款額度。上海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 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為改善居住條件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