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已經贈與的房屋已經辦理了過戶登記,在法律上房屋的所有權已經由贈與人轉為受贈人,所以不能隨便撤銷贈與,而且根據法律規定,經過公證或者具有道德、扶貧和救災性質的贈與合同在權利轉移之前是不得撤銷贈與的,但這也不絕對,如果依據合同法知第192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使已經辦理了過戶登記,贈與人依然可以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2)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道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版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如果受贈人認為沒有上述可撤銷情形,權可以向法院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贈與人認為自己有權要回房屋,需要證明受贈人存在以上情形,在調查取證方面若有困難,可聘請律師幫助解決糾紛。
1、簽訂贈與合同:
贈與人需要與受贈人簽訂贈與合同,贈與合同的主要內容為贈與人與受贈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贈與人與受贈人的關系;贈與的理由;被贈與標的物的名稱、數量和基本狀況、坐落地點;贈與人對贈與行為的意思表示;贈與人的簽名或蓋章、簽名日期。
2、辦理公證:
房屋贈與需辦理贈與公證,由贈與人住所地或贈與行為發生地公證處受理,贈與不動產的,也可由不動產所在地公證處受理。申情人應提交贈與人的身份證件;贈與書;贈與物清單及所有權證明;贈與物為共有財產的,應提供共有人同意將財產贈與他人的書面意見等資料。
3、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房屋贈與申請表;房屋權屬證書;房屋戶型平面圖;房屋贈與公證書;贈與人及受贈與人身份證或戶口復印件;契稅收據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