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才能進行這樣的一個分割,如果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是不能夠進行分割的。
1、夫妻雙方婚后出資取得的房屋使用權,不論這個房子房產證登記在誰的名下,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市場價值計算,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取得房子一方這個房屋價值的一半,那么取得房子一方單獨償還剩余的本金以及利息。
2、雙方結婚時由一方父母支付的這個首期購房款購置的房產,婚后由夫妻共同支付這個房屋的一個按揭款,以及為房屋的裝修支付了這個房屋的裝修費,那么這些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可以要求對這些費用進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資部分,只要依據當時具體的情況來約定,比如說如果說是在這個婚前進行這樣的一個出資,一般會認定為是對自己子女的一個贈送,但如果是在婚后給購房的這個出資,一般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的話,是會被認為對夫妻雙方的一個贈與。
3、由雙方出資購買的這個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以認為是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是當事人另外有約定的除外。
1、辦理贈與公證。
父母要證明婚后的出資,是對子女個人的贈與。最簡單粗暴的方法就是到公證處辦理公證,只要贈與人和被贈與人到場就可以。也就是說,只要父母和子女到場,子女的配偶則不需要到場。
除此之外,父母可以以書面形式,寫下“茲證明,某人于某年某月某日出資多少給某人用于購房,是對某人個人的贈與,而非對其夫妻雙方的贈與?!钡淖C言,公證員在核對了贈與人的出資證明后,證明此次贈與行為合法有效。以后如果夫妻鬧離婚,公證書也能作為證據,以保護父母的財產。
2、簽附條件贈與合同。
父母可以跟兒子兒媳簽訂附條件贈與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附條件的贈與合同是合同的一種。也就是在簽訂贈與合同時,約定義務,約定義務不完成,贈與行為可以撤銷。父母在出資給小夫妻購房時,可以與他們簽訂合同,約定只有在他們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贈與合同才成立,否則撤銷。如此,一旦夫妻離婚,父母就可以收回財產,不會遭受損失。
3、請律師見證保留證據。
父母可以寫下書面證明,證明出資只贈與給子女,并由小夫妻倆或其他證人簽字,也可以留下類似的錄音證據。從保證證據的法律效力上看,也可找律師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