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擔保人可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個體戶或者公司機構等;同時,還需要滿足房貸擔保人需要有常住戶口或長期居留身份。房貸擔保人需要有穩定的收入和工作,其個人/企業征信要良好,還要具備一定的還款能力。
房貸擔保人需要自身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房貸擔保人需要在貸款銀行有儲蓄賬戶或者是公積金賬戶;且存款余額占購買住房所須金額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為購買首期付款;房貸擔保人如果是擔保公司的話,還需要有債權方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
而具備了上訴條件之后的擔保人,還需要提供自己的婚姻狀況證明、個人/家庭收入證明、公司資產證明等等具備能證明自己有還款能力的材料。
1、超出擔保責任期限:擔保也是有有效期的,根據法律,超過“擔保期間”,擔保人就不會再承擔相關擔保責任。根據《擔保法》第二十五條:一般擔保的擔保人與債權人未約定擔保期間的,擔保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擔保期間和前款規定的擔保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擔保人免除擔保責任。
2、主合同人以非法手段要求提供擔保:擔保法第三十條規定: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擔保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3、未經擔保人同意債權人和債務人變更合同:《擔保法》的規定,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未經擔保人書面同意的,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
4、未經擔保人許可轉讓債務:《擔保法》規定:擔保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擔保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5、合同無效:根據《擔保法》的相關規定,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