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購買的二手房還處于保修期限內,可以要求開發商負責維修;如果開發商沒有盡到保修的義務,可以先當地房管局進行投訴。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外墻面防滲漏等保修期限為5年;排水管道的保修期限為2年。
2、 購買的二手房已經超出了保修期限,可以先查清楚房子的漏水原因。如果是樓棟的公共部分漏水,可以申請啟動房屋維修金進行維修;如果漏水的原因是樓上戶主裝修不當造成的,可以要求樓上業主負責維修,并且賠償相應的損失;如果不是他人原因造成的,業主需要自己承擔維修,也可以請專業的維修公司進行維修。
3、 新買的二手房出現了漏水的情況,原業主是否需要承擔責任,要看購房者同是如何規定的。如果在二手房交房前,賣房故意隱瞞房屋漏水的情況,導致交房后買家發現了房子漏水的問題,那么是可以要求原業主負責維修的。購房者在購買二手房時,需要對房子進行驗收,確定房子是否存在質量問題等等。
1、選擇房產中介:
首先,二手房交易是個復雜且耗時較長的交易,選擇一家靠譜的房地產中介公司是非常重要的。正規靠譜的房地產中介公司,從業人員素質相對更高,專業能力強,能幫助你找到更合適的房子。
2、查詢房屋權屬:
作為購房者,對房屋的權屬情況全面了解是有必要的。
第一:查看房產證上的產權人與上家的身份證是否一致。如果房屋屬于共有產權,則還要查看所有房屋共有產權人同意出售房屋的書面證明。在簽訂房產買賣合同時,共有人如果不能到場,需出具經過公證的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由代理人代為簽合同。
第二:把好夫妻共有財產關,《婚姻法》規定,凡是夫妻婚后因購買、繼承取得的房屋屬于雙方共有財產,下家應要求上家出具夫妻雙方同意出售房屋的證明。
3、查看房屋年限:
一般房屋都有居住年限的,這些在產權證明上會標注清楚。大部分商品房的使用權限是70年,但也有個別房屋的產權年限只有四十年。除了產權年限之外還要了解該房屋從建設之初至今的使用年限是多少。
4、了解裝修情況:
原房屋是否帶裝修、裝修水平和程度如何、是不是需要全部打掉;原房主的家具家電等設施,是不是要搬走或者一起出售;了解住宅的內部結構圖,包括管線的走向、承重墻的位置等,以便重新裝修。
5、物業管理水平:
了解該區水、電、煤、暖的價格及繳費方式,是上門代收還是自己去繳;觀察電梯是否可以正常使用;了解該區的停車場、小區綠化的基本情況;小區保安水平怎么樣,觀察一下保安是否有責任心等。
6、了解房屋使用狀況:
首先,一定要確保房屋的產權證是真實的。根據房屋產證,購房者可以了解到房屋建筑面積大小,房屋用途是辦公還是居住等內容。另外,可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部門查到房屋有無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權利,是否已設定抵押。
7、實地考察:
購房者除了向房屋左鄰右舍、小區物業公司詢問房屋是否做過大修或質量問題外,還應實地查看房屋質量。
第一:查看房屋是否有私自搭建違章建筑的情況,如擅自占用屋頂露臺、走廊,屋內未經有關部門許可搭有閣樓等。
第二:觀察房屋的內部結構,如戶型是否實用,管線走向是否安全、合理,天花板有無漏水的痕跡,墻壁是否有爆裂或脫皮的情況等。
第三:檢查水龍頭看看出水的暢通情況。
第四:查看房屋的供電容量,以防冬夏空調開不了的尷尬;觀察屋內電線是否有老化的現象。
最后:對簡單的新裝修多一個心眼,有些新裝修是為了掩蓋房屋本身的質量缺陷,如墻壁上的裂縫、天花板的滲水痕跡等。
8、明確中介收定性質:
定金糾紛占二手房交易糾紛的比例較高。
當購房者把定金交給中介公司時,一定要明確中介公司收取定金的性質是代收,還是轉交。如果是代收,則中介公司收取定金時應當出具上家的委托書。否則,下家要在居間合同中明確中介公司的轉交責任,如約定幾天內轉交,未能按轉交需承擔的違約責任等。為了防止原房主收了定金之后提高房屋總價,買賣雙方要在書面的定金協議中對購房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意見,這樣買方會更有保障。
9、結清水表帳單:
如果自來水公司目前實行的是戶名住宅地址制度,買賣雙方則不需要辦理水表過戶手續;反之則要進行過戶。按自來水公司的規定,不論是誰使用的,凡發生逾期未繳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如經30日催繳后仍未繳清水費和滯納金的住戶,則停止供水。因此,在交房之前,買方要詢問原房主是否已付清水費,同時別忘了保留交房日上個月份的已繳清水費賬單收據。
10、告知電表狀況:
按電力公司規定,凡發現私自裝拆總熔絲箱和電表、私自開啟封印、擅自變更計量裝置等行為均屬于違章行為,違者按違章用電處理。因此,在房屋交接驗收時,買房必須親自查驗電表有否移動、改裝、線路走向是否正常等,同時保留交房日上個月份已繳訖的電費賬單收據。
11、協助燃氣過戶:
按照燃氣公司的規定,買賣雙方必須一起到燃氣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12、遷移戶口:
買賣二手房,除房屋交接和權利轉移以外,原房主的戶口沒有及時遷出,是發生糾紛最多的因素之一,也是最易危及到買方利益的一種糾紛。因此,買方在房屋交接日前一天可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查閱上家的戶口是否已經遷出。如果原房主戶口要在交房后才可遷出,則下家一定要與上家就此問題約定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