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申請: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申請不動產登記。
2、準備材料: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材料、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等實地查看不動產登記機構。
3、完成登記: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明。
1、不動產登記申請審批表;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包括申請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等,需要攜帶原件驗證,留復印件辦理。
2、契稅完稅或減免契稅憑證等完稅證明,需攜帶原件;證明不動產權屬發生轉移的材料,包括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拆遷安置產權調換協議、合并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及其他證明不動產權屬發生轉移的材料。
3、不動產測繪資料,包括宗地圖、房屋測繪報告、房屋平面圖、樓層分層分戶圖等有關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的證明材料;原土地使用權類型為劃撥的,需提供土地出讓相關資料及土地出讓金繳納憑證;此外,還有其他必要材料。
1、封面名稱:
房產證的封面名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權證”,不動產權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
2、扉頁蓋章:
房產證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不動產權證為各登記機構公章。過去以各地方人民政府為主體,而下一步不動產登記的主體變為了登記機構,因此不動產權證書取消了套印,直接蓋各登記機構的章。
3、扉頁增加二維碼:
不動產權證書在扉頁的右上角新增了一個二維碼,作為存儲不動產登記信息的標識,市民掃描二維碼即可以獲取不動產權證編號、不動產單元號碼等相關信息,實現不動產信息快速查詢。
4、內頁增加不動產單元號:
不動產權證書的一項重要變化就是增加了不動產單元號,為今后可能以“宗地單元”為依據查詢不動產登記信息奠定基礎。
5、附圖更全面:
在附圖方面,房產證只有房、地兩個附圖,而不動產權證書則會逐步將宗地、宗海以及其上的建筑物、構筑物全部標注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