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盤選房后一般是交定金,同時約定簽購房合同的時間,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交首付。定金也是雙方協商的,交定金是購房者自愿的,開發商是不能強制購房者的。交完定金后,購房者就可以回去籌備房子首付,籌備好以后就可以和開發商簽定購房合同,然后支付首付。一般規定在交了定金15天之內沒有簽訂購房合同的,定金是不會退還的。
1、核實開發商五證:買房交首付時,購房者應該先核實開發商的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銷售許可證這五證,主要是看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這兩證看準確了,一般原則上沒有問題,特別是預售許可證。特別要提醒的是,購房者在查看五證的時候一定要看原件,復印件很容易作弊。這也是將來能否辦產權證的關鍵所在。
2、注意閱讀合同條款:關于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一定要規范,小伙伴們可以到房產局網站上下載打印就可以,自己先審視閱讀一遍,待簽訂合同時要在仔細閱讀并認真填寫。
3、注意合同條款中:其實每個樓盤對于格式合同選填以及附加條款都是有區別的,購房者注意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有一些開發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寫好甚至補充條款也由自己填好,這種大多存在著約定的權利義務不平等的情況。一旦發生此種情況,買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見,決不能草率行事。
4、注意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購房者如果選擇按套內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時,應當在"面積差異處理"條款中明確面積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
5、注意房屋買賣的付款方式是否規范:購房者和開發商應該在合同中對付款的數額、期限、方式及違約責任等作出約定。有的開發商不是先簽訂合同,而是先讓購房者交納一定數額的定金,只給購房者一個收條,一旦發生糾紛往往造成購房者在追究其責任方面的舉證困難。
6、明確交房日期:開發商因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準確無誤地確定到"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對此,購房者在簽定合同時,必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商不能準時交房所需承當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