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鐵路部門工作的職工,單位通常會給其提供居住的地方,而這些房屋就是集資房,即集資建筑而成的房屋,產權屬于單位。如果鐵路職工在之前購買了集資房,辭職后集資房會如何處理?鐵路職工辭職后集資房會被收回嗎?
鐵路職工辭職后鐵路集資房怎么處理?
如果發生了這種情況的話,那么處理的方式就有兩種,一是情況是房子會被退回,另一種情況是補齊房屋的差價。集資房實際上就是以前計劃經濟的產物,是有一點的定向開發性質的,而其根本目的則是為了滿足職工居住的要求,但是通常是不具備上市交易流通的功能。
所以集資房一般情況下都會有個特點,因為在前期拿地的價格比較低,所以土地性質一般來講都是劃撥而不是出讓的,而劃撥的土地如果在沒有補交土地出讓金之前是不允許上市交易的。所以如果你在鐵路局工作的年限不長的話,也就是說工齡不夠長,那么如果辭職了單位就極有可能要收回集資房。
在一般情況下,單位如果想集資建房,在之前都會跟集資人簽訂一個協議,這份協議一般也會有包含對離職之后對于該房產的處置辦法,比如說是有規定多久不可以離職并在這個時間期間內不予發放房產證等的條件來約束。但是好是在拿到房產證之后在申請離職,這樣才比較有。
鐵路職工辭職后鐵路集資房會被收回嗎?
如果職工辭職之后,其集資房是有可能被收回的,但也要視情況而定,如果明確規定要收回的那么就會按照規定執行。
單位與職工簽訂有關集資房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員工住戶是對改建后的房子享有居住權的,即使房屋沒辦產權證,但只要職工按協議書所約定的來履行繳納的義務,并且搬入居住,那么擁有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和排他的權利。
如果所簽訂的協議中約定“其住房不具有商品房性質,且員工住戶只享有居住權但沒有轉讓權,員工如因各種原因脫離公司退出的住房的,那交由公司按照當時的造價并折舊接收,然后再按價安排給其他需要的員工住戶”,這樣是指該條款是在住戶不要住房時退回公司,公司承擔回收的義務,但沒有給予公司在員工離職后強制收房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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