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出租金高,房東能否毀約
去年花了15萬租了套門面做做生意,我和房東的合約是寫定五年,但是不是一次性交清房租的。是一年一交的是安租房市場價來調節房租的,我想問的是假如在這五年之內有別人和房東商量出的房租比我高的話房東是否有權利不租給我?
在這五年之內有別人和房東商量出的房租比你高的話房東是沒有有權利不租給我,如果房東執意要出租給比你租金高的人,房東是要支付違約金的,房東如不服,直接上當地人民法院起訴房東,追究你的損失和違約金。
參考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一百二十二條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