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怎樣才具有法律效益?
(1)租房合同只要是你們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訂立合同的雙方都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就合法有效。
(2)房屋租賃合同不需要公證:合同從雙方簽字時起就合法生效。當然,如果雙方愿意公證的話也可以,公證只是使合同的證據效力更強一些。
(3)雖然房屋租賃合同不需要公證,但現在各地政府一般規定房屋租賃合同需要到房管部門備案,注意:備案只是為方便管理 ,但不影響合同的生效。
附:相關法律規定: (1)《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2)第五十八條:下列民事行為無效:(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三)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四)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六)經濟合同違反國家指令性計劃的(此條已經失效)(七)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 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3)《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轉租合同怎樣才算有效?
(1)如果是公民個人之間簽定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簽字即可、不用蓋章:雙方簽字后合同即生效。只有在公司法人之間簽定合同時才要求加蓋法人章合同才會生效。
(2)二房東轉租:必須經過大房東的同意,未過同意的,轉租無效:大房東可以解除租賃合同、收回二房東的房,并且租房人的損失應由二房東承擔。如果事先沒有大房東的同意、但在轉租后得到了大房東的同意的:轉租合同仍然有效,只是轉租人只對二房東依據轉租合同承擔交房租的義務、二房東依據他與大房東的租賃合同向大房東承擔義務。